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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徐女士问:去年11月,酉阳县城的某个房地产公司开始销售门面。我看上一个门面后交了5万元定金,当时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约定的是:如果到次月仍没签订合同,定金自动作废。但是,直到现在,房地产公司也没通知客户去签合同,售房部已经拆了。请问,我们这些交了定金的人该怎么办?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白丽丽律师答:根据徐女士介绍的情况,徐女士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定金协议已经失效,公司应该把5万元定金及相应的利息退还给徐女士。因此,建议徐女士通过合同上的房地产公司信息,到当地工商局进行查询,找到该房地产公司,要求按协议退款。如果找不到该房地产公司,徐女士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公司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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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记者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