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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记者胡建辉记者获悉,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加大对“两非一假”(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地已依法依规查处相关案件275起。今天,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对14起重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这14起案件,包括5起刑事处罚案件和9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非法报刊案共有8起。如北京中天智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售非法刊物30万余册,王志愿等5人被依法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广东茂名简亚泵伙同许龙飞等人,使用假身份、假地址,私刻公章冒充中国现代学术研究会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非法出版《全国教育教学研究论文选刊》、《当代中小学教育文刊》等非法刊物,诱骗在校教师投稿,诈骗所得共6万余元。此外,还包括山东泰安非法盗版销售《语文报》案、内蒙古鄂尔多斯非法、违规报刊案、北京杰出华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非法出版《杰出华商》杂志和《杰出华商导报》案、北京中雏奋飞(北京)教育咨询中心非法出版《校园周刊·中国小记者专刊》案、江苏宿迁非法出版《泗阳润农报》案、河南驻马店天中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非法出版案等。
非法报刊机构案3起,分别为《河南法制报》记者马某某在洛阳市擅自设立工作站,并非法出版报纸案;甘肃兰州《中国教师报》非法记者站案,所谓《中国教师报》驻甘肃记者站未经当地备案,属非法记者站,已被取缔;河南洛阳宋某擅自设立新闻信息中心案,河南省委《党的生活》杂志社聘用人员宋某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党的生活》杂志社洛阳新闻信息中心,该中心被依法予以取缔。假记者案件3起,分别为山西省晋城市无业人员王之鸿、卫向前分别冒充中国企业新闻网主编和记者,以删除负面报道为由向企业敲诈勒索54万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徐成、李万军自称中国社科院《中国城市经济》记者,以曝光洛阳市某楼盘存在售楼手续不全等问题为由,向其敲诈2万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河南商报》原采编人员张某离岗前未将新闻记者证交回并私自制作“新闻记者证”,《河南商报》社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