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重要防线,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法官需要把群众当亲人,可是,人少案多的现实困境、机械司法的客观困境、个体责任感缺失的主观困境等,制约着法官提升群众工作的能力。面对“法官如何把群众当亲人”这一追问,在主观方面,法官应当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学会培养换位思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准确把握民意能力、耐心细致工作能力等。在感情上要和群众站在一起,司法工作需要严肃的态度,但绝不意味着机械司法和“秀才办案”的冷冰冰,法官要学会把关爱、理解、体恤的美德融入司法过程中。在客观方面,应切实解决好人少案多的矛盾和现实,加大法官队伍建设的力度。同时从制度上保证加强法官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
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重要防线,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毋庸置疑,法官需要把群众当亲人。可是,当我们大谈特谈“法官把群众当亲人”应然性的同时,却回避不了“法官如何把群众当亲人”这一实然性命题。现实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境,制约着法官提升群众工作的能力。如何面对和思考这些困境,决定了法官能否做好群众工作、真正把群众当亲人。
人少案多的矛盾是现实困境。一些地区人少案多的矛盾非常突出,法官每人年均办案达到惊人的400多件。在超负荷的运转过程中,法官要想将每个案件做得非常精细,自然力不从心。为了提高办案效率,难免会将繁多的案件进行抽象的类型化,使复杂变得简单的同时,自然也就忽略了其中很多的细节,这些细节包括不同当事人在类型化纠纷中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利益诉求包含的当事人的情感立场和思考问题的角度。人少案多的现实矛盾,让法官在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之间、在办案效率和司法公正之间、在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之间、在办案效率和当事人满意之间难免失衡。
机械司法是客观困境。当今司法审判追求非常严格的法律程序,程序是当前法治文明的重要表现,是人治和法治的分水岭。追求法律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遵循法律程序固然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与此同时,一味、简单地套用程序就会使得思维固化,从而机械司法。某些法官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由于存在机械司法思维,认为法律条文不过是生硬冰冷的文字,不同的案件只是当事人不相同,不同案件的法律文书制作只需简单替换当事人的姓名即可。在机械司法思维的主导下,制作法律文书纯粹是文字性工作,发放文书也变成机械的工作,长此以往,容易产生视觉、听觉疲劳,他们的关注面自然会变得单调和片面。同样类型的个案,往往因为其情节的重复性而归于寻常,法官的内心已经难以唤起对当事人感情的认同,导致法官对群众感情认同和身份认同的缺失。
个体责任感缺失是主观困境。现实司法实践中,有些法官责任感的缺失导致司法作风蛮横,不能尊重和关爱群众。在感情上,不会换位思考,不能设身处地感受群众打官司的心态,不能理解群众的心情。在行动上,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同时,作为司法工作者,有些法官对于严格公正司法与热情周到服务之间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在日常司法审判工作中,他们往往强调公正司法时忽视了热情服务,强调热情服务时放松了公正司法,难以准确地把两者统一起来。由于对严格公正司法与热情周到服务的理念理解上的偏差,导致认为严格司法就是从严司法,热情服务就是无原则服务。将两者孤立开来,进行极端化。于是,在具体的办案中,这些法官对当事人不配合、不支持的态度非常反感,而不是理解,动辄动用强制手段来迫使当事人的服从配合。他们忽视了人性化司法,在司法过程中不讲究技巧。由于不能很好地将严格公正司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统一,导致进一步加剧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影响司法权威的树立。
总之,面对“法官如何把群众当亲人”这一追问,我们必须正视在现实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境和悖论。在主观方面,法官应当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学会培养换位思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准确把握民意能力、耐心细致工作能力等。在感情上要和群众站在一起,司法工作需要严肃的态度,但绝不意味着机械司法和“秀才办案”的冷冰冰,法官要学会把关爱、理解、体恤的美德融入司法过程中。在客观方面,应切实解决好人少案多的矛盾和现实,加大法官队伍建设的力度。同时从制度上保证加强法官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例如当前的社区法官制度、大接访制度。只有从主观和客观两个层面来破解当前存在的困境,才能让法官真正做到把群众当亲人。
(作者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