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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背景
一本研究农民犯罪的新著《经济利益与中国农民犯罪原因研究》,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已收入《中国社会科学博士论文文库》,众多学者对书中理论成果给予高度评价。这本11月出版的书,现在互联网上的点击已经超过50万条链接。
12月23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与本书作者、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里展开了一番对话。
法制日报记者台建林
记者:您在书中用压力—反应模式研究农民犯罪。压力—反应模式是个什么模式?
陈里:压力—反应模式是生态经济学中著名的模式,起初是欧洲研究生态环境恶化与环境保护问题的,生态环境的恶化,对人类的生存产生压力,于是人类不得不做出反应,提出解决办法。我觉得这种模式和农民犯罪有很多相似之处,于是借鉴了这一理论。
研究的过程中,我采用压力—反应模式作为研究工具,并从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层面,以全新的角度去研究农民犯罪的发生机理,全面剖析农民犯罪的经济决策构成。特别是构建了农民犯罪的成本收益模型理论框架,而且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比较有效的防范农民犯罪的制度设计和政策设计。另外,在分析农民犯罪与整个社会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调整经济利益关系来预防农民犯罪的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城乡二元结构、阻断经济压力来传导的政策建议。
记者:为何从经济利益角度分析农民犯罪的成因?如何得出了经济压力是农民犯罪主要驱动力的这一判断?
陈里:从经济利益角度分析农民犯罪的原因,有其科学的和客观的依据。纵观形形色色的农民犯罪的动机,归纳起来,绝大部分集中在一个“钱”字上。大量研究表明,就农民犯罪的目的看,由于我国农民的特殊性,现阶段农民犯罪的类型主要是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如盗窃、抢劫、诈骗、贩卖人口、财产纠纷导致的伤害,由维护经济权益而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等。
1990年硕士毕业后,我分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工作期间我接触了很多形形色色的案件,由于我出身于农村,因此对农民触犯刑法的案件特别关注。
我们国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农民收入比较低,农民教育比较落后。我们国家目前又处在现代化转型期,我国农民犯罪案件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后一直处于高位,陕西犯罪案件中罪犯身份为农民的长期在83%至86%之间高位徘徊。这直接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和谐和稳定。
我研究发现,农民犯罪案件中,第一位是盗窃,第二位是抢劫、诈骗以及破坏公共安全,犯罪的原因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来自于经济的压力,经济压力成为农民犯罪的驱动力。
记者:如何利用本书中提到的压力—反应模式有效预防和降低农民犯罪?
陈里:预防农民犯罪关键在于阻断犯罪的诱致链条。所以,预防农民犯罪的根本措施就是对导致农民犯罪的压力源,即经济压力进行调试。利用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行综合治理,调整经济利益的关系,阻断经济压力往下传的链条,让他的犯罪行为终止。
记者:具体怎么做才好呢?
陈里:遏制农民犯罪或者说农民工犯罪,主要是要实现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别,缩小收入的差别,使全国人民群众都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采取有效措施让广大农民工融入城市,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给予同等的社会待遇,让他们形成主人翁意识,安心生产生活,和谐共处。本报西安12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