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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复路市场多家商贩无证贩卖野味》后续报道
新闻回放
长春市光复路市场内,一名推着自行车的男子明目张胆地叫卖大雁和野鸡,“大雁220一只,野鸡80一只”。2日10时许,记者来到光复路市场,找到了这名卖大雁的男子。该男子向记者推销:“这大雁和野鸡都是活的,又新鲜又好吃,要是能一起买还可以便宜。”一会儿的工夫,两只大雁就被人买走了。男子表示,大雁还有很多,如果想买能预订。
本报记者袁迪
23日,针对消费者如何购买放心野味一事,记者咨询了长春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潘科长,他说,购买野味时首先要查看贩卖者是否办理了由长春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颁发的吉林省《野生动物收购加工许可证》,如果没有办理此证私自贩卖野味属无证经营,很难保证其所贩卖野味的安全性,消费者购买食用后很容易出现问题。建议消费者到市内一些办理了正规许可证的贩卖点进行购买。
如果想办理《野生动物收购加工许可证》,首先要确定经营者所出售野味的合法来源,还要提供所要经营场地的证明,同时提供经营者与其所要销售野味等同的资金,具备了这几项条件才允许其申请办理许可证。
潘科长介绍,他说,目前,在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进行备案的正规野味贩卖点约有100多家,其中以鹿、林蛙等人工驯养野生动物贩卖点居多,像大雁、野鸡这类的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统称特禽,正规贩卖点却只占总数的很小一部分,“像野鸡这种特禽在市内很多地方都有饲养,但是像大雁这样的特禽在市内只有很少的饲养场,但是市内一些正规野味贩卖点也可以买得到。”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特禽时,应注意购买活的不要购买死特禽,特禽死后很容易产生细菌,食用后很不安全。
“有些无证贩卖者,也会贩卖一些用枪或用药杀死的野生的野鸡,如果是用枪打死的还好一些,但食用时要注意留在野鸡体内残留的子弹,如果购买了那些被药死的野鸡,在食用后很容易对人体产生危害。”
近期他们将与工商部门共同联合,查处无证贩卖野味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