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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董世杰实习生曹敬男)即日起,我省全面展开治爆缉枪和打击非法烟花爆竹活动。昨日下午,省公安厅公布了《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举报有功人员最高奖励5万元。
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举报合法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3000元至5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报合法配枪单位违法违规购置、储存、使用枪支弹药,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举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经查证属实的,给举报人5000元至3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仿真枪、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举报非法购买、持有、私藏仿真枪、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经查证属实的,给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另外,通过群众举报,破获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0元至5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报电话:0311-66622035(工作时间),0311-66622030(昼夜),0311-66622093(传真);举报信件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69号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邮政编码05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