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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铁道部、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铁路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车票发售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每趟旅客列车将预留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购票时间为预售之日起至始发站列车开车前24小时。本市铁路部门表示,目前尚未接到该通知,但铁道部下发的文件全国铁路基本都会施行,具体预留票额适时人性化调整。
据了解,残疾人旅客专用票也将实行实名制。购票、退票、进出站检票及乘车时,应出示乘车人本人的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及其所载明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记者张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