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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如何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有所作为、有所贡献?3年来,省检察院党组在谋划思路、推进工作中始终对此加以思考、加以探索。在全省检察长会议和检察长座谈会上、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一系列重大专项活动的实践中,都把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工作的核心和重点,集中精力,整合力量,强力推进。
大庆市红岗区兴化街道华谊社区矫正对象汪某被裁定假释后,妻子离他而去,他一人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再加上身体状况不好,于是陷入了悲观绝望。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社区警务队、社区负责人一起,联系某旅店给汪某找到了工作岗位,每月工资800元。汪某对重新得到的工作机会非常珍惜,专程送来写有“检察服务人为本,真诚帮教塑新生”的锦旗表示感谢,汪某说:“没有检察官帮忙,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据了解,该院检察联络室运用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定期由联络室带班副检察长组织辖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矫正评议会、见面会,约见社矫对象个别谈心,并会同司法、民政、社保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两年来多次帮助矫正对象办急事、解难题。
不当旁观者,不做守望人。检察联络室通过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进一步扩展了检察工作为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领域,切实把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了实处。截至目前,全省检察联络室已累计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7242次,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981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