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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华
近日,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来到卧龙学校,与校长就安全管理和法制教育问题进行了一次约谈。谈话结束时,校长表态说:“通过检察官们的一席约谈,深感责任重大,今后我们将积极落实检察院的建议,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抓好安全管理,好让每一个孩子的家长放心。”
这次约谈缘于今年7月的一起刑事案件,该校高一学生张某、汪某等4人因多次被高二学生刘某欺负,便寻机把刘某砍成了轻伤。沂南县检察院受案后,在对4名未成年涉案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同时,也从中发现了校方在安全管理和法制教育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于是就有了这样一次约谈。
对这样一种从案件中发现管理漏洞,先进行约谈再发出检察建议的做法,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冯春明称之为“柔性约谈”。
沂南县检察院专门出台了细化量化约谈方式,规定谁办的案子谁约谈,对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犯罪的案件,与其单位主管部门“警示性约谈”;对因行政执法不作为而引发的案件,与其主要负责人“预防性约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嫌渎职犯罪的案件,与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剖析性约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学校负责人“调查性约谈”。
院反贪局检察官常全吉说,约谈中,我们从法律政策、犯罪原因及具体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并通过倾听、回答发案单位提出的实际困难与改进需求,共同商讨整改意见,帮发案单位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既消除了发案单位对检察建议的误解和抵触情绪,又拉近了我们与发案单位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