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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要求,要搞好协调配合,促进青海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要建立健全上下衔接、各司其职、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各援助法院要把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作为自身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能机构,统筹协调、密切协作,努力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统筹指导,对口援助省(市)法院积极落实,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配合,受援法院有效实施的良性互动机制。青海藏区法院要在青海省高级法院的统筹协调下,加强与六省(市)对口援助法院和省内对口援助法院沟通联系,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援助项目的实施。
座谈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分别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青海玉树、果洛、黄南、海北、海南五个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