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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获评
我省首个
“全国文明城市”
本报讯(记者张勇军) “创建文明城市,就是从关注民生小事做起。”昨日,宜昌市政府在洪山礼堂召开新闻发布会,畅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验。
经15年持续努力,今年12月20日,宜昌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国第三批14个地市级全国文明城市之一,实现了全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
宜昌市政府市长、市文明委主任李乐成说,该市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解决了一大批关乎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并针对老百姓身边的小事一件一件抓落实,使文明城市创建从一开始就打上深深的民生烙印,赢得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