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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南区检察院今年以来,从四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制度,努力提升案件质量。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6件,不立案14件,立案10件,建议提请和提请抗诉7件,收到法院改判2件,息诉10件,调解5件,其中1件为执行和解案件。
一是严审细查准确认定,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审查申诉人的申诉状和原审卷宗的答辩状、庭审笔录、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做到每件案件都询问申诉人为何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原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活动程序是否合法。
二是对于一些疑难案件,主动向市院、分院民行处汇报,听取上级院的意见,对于有争议的案件与上级院进行协商,给申诉人满意的答复。
三是要求办案中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确保公正、客观地办理每一件抗诉案件。
四是严格办案制度,办理每件申诉案件都经过主办检察官阅卷,科室集体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