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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港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水平,司法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通过抓强组织、抓细任务、抓实措施,把握五个环节、落实九项措施,强化三个监督,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收到了显著效果,在大港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评为“满意单位”;迎宾司法所、中塘司法所、古林司法所评为基层站、所“满意单位”。
一、评议活动把好握五个环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动员布置,三是加大媒介宣传,四是落实责任明确,五是总结提升水平。
二、认真落实“九项”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司法干警整体素质,进一步转变服务态度和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三是丰富载体,开展“三整两训”活动。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五是创新活动载体,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精心研制“司法廉政桌面和屏保”电脑程序。六是加大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质量。七是加强工作创新,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人民调解工作全力构建“五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3+3+3”调解工作模式初见成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置帮教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推行首站救助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进展,创新“审前评估+分类管理”模式,结合大港实际制定了《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评估体系》,建立矫正无缝对接机制,实现跨省市矫正对象衔接率、帮扶率、管控率三个100%。法制宣传工作加大“法律六进”工作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网络、报刊等形式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高标准启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民心工程项目,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进一步加强和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的联系和配合,为辖区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促进司法为民;公证服务工作开展“便民服务工程、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以“五办”(急切的公证“马上办”,复杂疑难公证“主动办”,老弱病残者公证“上门办”,新型公证“变通办”,敏感性公证“透明办”)原则热情服务办证群众,严格执行调查核实制度、出证审批制度、复杂疑难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质量监管制度,提高公证质量。八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力。九是 优化为民服务环境,改善为民服务场所。
三、强化“三个”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内部监督;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疏通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二是加强行政监督。一方面坚持局机关的自我监督考核,将勤政廉政事项融入正常工作,进行日常考核;另一方面加强与纪检、信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征求意见。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采取问卷调查、公开接待、设置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政风状况,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及时答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司法局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重点对象的衔接管控和教育管理,避免脱管漏管疏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提高公证和法律援助文明礼貌服务、优质高效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法治大港建设,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机关上下围绕中心、齐心协力,合作共为,真正树立起“三种精神”,熔炼出“三种能力”,即以团对精神、开拓精神、创新精神指导工作;团结人心,增强凝聚力;发挥广大干警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战斗力;用高标准的服务提升司法形象,树立公信力。建设朝气型、学习型、效能型、正气型、创新型司法行政机关,努力构建一支“让政府满意、受社会尊敬,让政府放心、受百姓拥戴”的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