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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石家庄讯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邢台村妇高荣斋趁丈夫沉睡时,举起铁棍猛砸丈夫头部致其死亡。235名村民摁手印要求轻判高荣斋。
26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其作出从轻判决: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据高荣斋供述,2010年12月30日夜里12时左右,丈夫王占朝回到家里。高荣斋提出回娘家看她病重的母亲,王占朝不让,还说她敢出门就把她腿打残。
俩人吵到31日凌晨3点多,后来王睡着了。高荣斋怕他把自己打残,还去她娘家找事,不如直接把他打死,再抵命。高荣斋到院子里拿了铁棍,站在丈夫身旁想砸,但不忍心下手。她拿着铁棍出了屋门,把铁棍靠在屋外,然后回到屋里叫醒丈夫,继续求他让她回去看看她娘,王占朝还是不同意,然后又躺下睡了。
高荣斋拿回铁棍,用尽全力朝他头上砸了一下,怕他不死,又朝他头上连砸了三四下。之后,高荣斋打110自首。王占朝被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2月9日,高荣斋的儿女和其他村民等共235人在“请求书”上摁手印,请求对高荣斋从轻处理。
邢台中院认为,被告人高荣斋持械打伤并致王占朝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系被告人高荣斋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发生,被害人有过错;且案发后高荣斋主动投案,构成自首。法院对公诉人及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