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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永春12月28日电(施由森康庆平苏巧凤)记者28日从福建永春县获悉,在日前刚刚结束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永春县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10年以来,定位为打造中心城市后花园的永春县投资1.2亿元人民币实施城区主干街道立面改造工程,仅用100天就使城区面貌焕然一新。今年,永春又继续实施三期立面改造,并逐步实现由“洗脸美容”向“强身壮体”改变,进一步完善城市景观、提高县城品位,加快新区建设。
目前,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100%,城区道路绿化率达95%,绿化覆盖率达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38平方米,基本实现“一街一树种,一街一景观”,城市品位大大提高。
在加快县城建设的同时,永春还大力实施“百亿元产业、十亿元企业、亿元项目、千万元纳税大户”计划,建设以轻纺鞋服、新材料、矿产资源等产业为主导,以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生态旅游等产业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创建全国文明村镇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自然生态良好的永春县曾连续三届获得福建省“创建文明县城先进单位”,2001年被中央五部委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2002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县”,2006年荣获福建省首届文明县城称号。(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