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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贺
2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二中队在长吉南线对一辆超高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驾驶员使用的是伪造的驾驶证。经过审查,嫌疑人邵某某交待,他已经使用假证驾驶三天机动车。邵某某将面临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当日11时30分许,正在长吉南线执勤的经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经过改装的大型自卸货车,其高度已经明显超过标准。在对车辆驾驶员进行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使用的名为“王玉柱”的证件是伪造的,随即将其带回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过调查,嫌疑人真名姓邵,今年33岁,是内蒙古通辽人。据其交代,他是在家借朋友的车学会了驾驶,大约半年前在当地用1000元从制售假证分子手中购得伪造的驾驶证。三天前被老板雇用驾驶这辆自卸货车。
据了解,嫌疑人邵某某未曾考取过任何准驾车型的驾驶执照,其驾驶的货车也没有违章记录。“在雇用驾驶员之前,广大车主应该仔细核对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和身份信息。在自己无法判断的情况下,可以携带驾驶员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到交警部门进行核实。在经过全面的考核后再建立雇用关系。”经开交警大队二中队王玉利中队长提醒。
目前,嫌疑人邵某某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他将因无证驾驶行为被处以1500元罚款以及15日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