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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吕献峰通讯员宋致强朱硕)一男子“眼红”同事笔记本电脑,趁同事上班时盗窃,案发后假装镇静,谎称未在案发现场。
12月15日14时29分,公安北辰分局双街派出所接外地男子张某报警称笔记本电脑被盗,价值5500元。民警到场调查,了解到报警人张某在一家娱乐中心工作,早晨出门上班时看到电脑还在,中午回来后发现被盗。经查访,张某同宿舍的郑某在案发时段未上班,一人在宿舍休息,但郑某称其到商场溜达,并未在案发现场。交谈中,细心的民警发现郑某面部表情略显紧张,有意掩饰。民警围绕郑某展开调查,确认郑某说谎,后在郑某一哥儿们家起获被盗电脑。12月20日中午,警方抓获郑某,郑某交代:他想拥有一部笔记本电脑,以方便上网、聊天,便盗窃作案。目前,郑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