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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河东区新开路美景花园小区业主。小区建于1998年至今已有十余年,目前小区道路破损极其严重,顶层大部漏雨。因无维修资金,道路及房顶得不到维修。一栋楼有一个“天井”,因我住在楼边,每每有修漏房的都从我处上楼顶,踩我房顶,结果谁家修完房,我的房一定漏。每年最少修两次,十分麻烦、头疼。恳求能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解决小区“维修资金”这一困扰居民十年的难题。一业主
附记
本报向河东区房管局进行调查。据河东区物业办查询,河东区美景花园项目由天津市信诚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8年开发建成,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共计6栋楼。2003年1月1日后销售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已在商品房合同备案时按相关规定交存维修资金,而2003年1月1日前销售的商品住宅,属于原有住宅维修资金追缴范围,按照《关于归集追缴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工作意见》(津政发[2004]8号)规定,应当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费的2%缴存公共设施维修资金,但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按规定缴存公共设施维修资金。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开发商追缴维修资金。本报记者高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