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五五”普法期间,福建省厦门市再次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思明、湖里、同安和翔安4个区同时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六五”普法启动伊始,厦门市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指导部署全市普法工作的同时,突出法治文化建设,“六五”普法启动年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六五”普法工作全面迅速启动
据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林知光介绍,福建省“六五”普法动员会议刚一结束,厦门市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新一轮普法规划,启动工作迅速、全面、起点高、落点实。
2011年7月11日上午,厦门市隆重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时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陈炳发对厦门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回顾,对全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他介绍,5年来,厦门市大力整合社会普法资源,加强组织领导,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狠抓载体建设,“法律六进”活动蓬勃开展;勇于先行先试,涉台法制宣传教育成果丰硕;扩大阵地覆盖,法治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坚持普治并举,依法治市深入推进。“五五”普法期间,厦门市、区两级人年均普法经费达1.3元,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普法经费2000余万元。
厦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六五”普法工作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各单位均是党政一把手牵头负责,一开始就在高位运行。据介绍,为了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该市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每年市级人年均普法经费不低于0.8元,与“五五”普法年度普法经费总额相比翻了一番;区级按人口总数计算经费,人年均普法经费不低于1元,此项举措为“六五”普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翔安区在“六五”普法规划中,更是明确普法期间人均普法经费1.2元,并增加了“机关每年人均普法经费不低于15元,企事业单位每年人均普法经费不低于10元”的规定。
截至2011年9月底,厦门市市、区、街(镇)、村(居)4个层面全部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并且层层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为了提高“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在全市上下的知晓率,厦门市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造势活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有声有色。2011年7月15日下午,湖里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18家单位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六五”普法启动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六五”普法知识问答、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形式,吸引近千名群众踊跃参加。
2011年9月15日,厦门市依法治市办举办了一期“六五”普法联络员培训,全市各区及市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处处长薛虹就“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了专门的动员和解读,从普法工作的总体认识、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出台过程及特点、厦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特色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等方面,为联络员进行详细讲解和工作部署。在此次培训会上,依法治市办还出台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各联络员定期填报《厦门市市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统计表》,为“六五”普法工作考量奠定基础。
全面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开展
在总结25年来普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厦门市深刻认识到,普法工作并非普法工作机构一家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由此形成了“大普法”的工作新理念———民主、科学、依法立法的过程就是最好的普法,严格依法行政的过程就是最好的普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就是最好的普法,严格法律监督的过程就是最好的普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过程就是最好的普法。
确立以上普法新理念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对全体公民法律知识的普及并非仅是通过灌输法律知识的形式来实现,而主要是通过严格立法、行政、司法、监督以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过程,使广大公民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参与社会各类管理实践活动的整个过程而得以实现的。如何确保有良法可依,如何确保严格依法行政,如何确保公正司法,如何确保严格依法监督,如何确保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专门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们指明了一条理性和科学的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路径。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厦门市始终贯穿这样的普法思路:坚持普治结合,跳出灌输式、说教式、条文式的普法模式,把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有效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继续推行“普治并举、学用结合”,全面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时,在与全国、福建省的“六五”普法规划相一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普治并举,建设法治厦门”的章节,把“法治厦门”建设作为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涵盖了依法治市的全部内容,较好地解决了“两张皮”的问题。
规划提出,“六五”普法期间,全市要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工作方针,树立依法执政的观念,加强地方立法,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着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办事能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法治厦门”建设,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岛内外一体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一做法得到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高度评价。
继续把“法律六进”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全面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普法工作与国家制度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以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为工作切入点,结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针对不同群体的实际和需要,通过督促社会各类组织建立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以及不断加强和完善各类组织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促进社会各类组织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而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全体公民在更广阔的领域和不同的渠道构建了全民学法的平台和维权的路径,有利于确保社会主义各项法律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下发了《法治区创建活动考评验收标准》、《法治街(镇)创建活动考评验收标准》、《民主法治村(社区)考评验收标准》和《国家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验收标准》,这4个考评验收标准将作为“六五”普法期间考核各相关单位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这些考评标准颇具亮点。比如,在《国家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验收标准》中,要求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运行机制,要求将普法经费列入机关财政预算,确保每年足额落实到位,要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参加集中学法或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最为称道的是,要求各单位、机关各项工作都应严格遵守综治、纪检、计生、效能和文明创建等相关评比项目的规定,凡在上述工作中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资格,其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国家机关法制化建设。
继续把普法工作贯穿于决策、执法、监督三大环节,积极推广翔安区“三位一体”普法模式。普法工作作为国家制度建设和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如何做到贴近社会管理开展普法工作,一直是困扰普法工作得以深入开展的难题。翔安区依法治区办在多年的普法实践中,勇于探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工作的紧密结合,特别是在“六五”普法启动期间,提出了一条“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普法工作“三位一体”崭新工作思路。
据介绍,“三位一体”的第一位就是如何使普法工作渗透到领导班子的决策环节。翔安区创办了一份《区领导决策参考》,内容包括如何依法实施拆迁、怎样规避虚假招商等,大都是针对区领导决策中的法律风险事先预警,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全程与法同行。总共编发41期,区领导批示15期;其他部门的内刊都被整合掉,惟独这份决策参考连续编发了整整6个年头。厦门市司法局局长林知光认为,这本身就是依法行政的表现。
“三位一体”的第二位就是如何使普法工作渗透到全社会的执法环节。为实现这一目标,翔安区用责任状形式把普法要求固定下来,“六五”普法刚一启动,区委书记陈永裕便与全区33个执法部门签订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要求各部门根据责任状内容,认真宣传与本部门本行业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位一体”的第三位就是让普法工作渗透到全社会的监督制约环节。翔安区经过充分论证,出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由依法治区办与效能办联合组织,对被考核单位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经费保障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法制宣传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通报,限定10个工作日内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效能监察处理。
弘扬普法文化与法律知识
实践证明,加强普法平台和阵地建设,是面向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有效途径,是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长效机制最有力的措施。因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应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全社会各类普法工作平台和阵地建设,为深入持久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提供多种管道和路径。
多年来,厦门市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利用计算机建立普法网络,通过与全社会互动,开展及时便捷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置大型普法公益广告牌、法制宣传栏、液晶屏、法治文化公园及广场等设施,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开辟活泼生动的法治专栏、法治节目,在更广阔的领域宣传法律法规;在乡镇街道及农村社区广泛建立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图书角)、法制小广播等,方便对基层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整合区域法治人力资源,建立普法联络员、讲师团、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法制文艺演出队、法制放映队等,为全社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厦门市“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的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新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支持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组织开展了法制文艺演出、“百场法治影视进村(居)”、“《法制日报》进农村”、“法制春联进农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全市6个区均建有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或普法休闲广场。
进一步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积极打造先进的制度文化和管理文化。通过“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将法治元素渗透进机关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及单位文化中,以此来丰富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在制度文化、管理文化中充实法治的内容,体现法治的精神,以此促进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可以有效促进各类国家机关建立学法制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加强专业法律培训、建立监督制约工作制度等,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政和依法决策能力以及广大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可以有效促进社会各类学校的法治化管理,将学校的依法管理和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青少年在学校良好的管理制度环境下培养出良好的规则意识和行为习惯。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突出厦门对台的区位优势,开展“法律大篷车”进台企等形式多样的涉台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为台胞、台属、台企、台商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进一步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为搭建一个开放式的普法互动平台,厦门市信息产业局拿出30万元专项经费,把原来的“厦门普法网”改造成“法治厦门网”。不仅是名字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内涵的扩大和功能的延伸,设置了律师咨询、合同范本下载、法制案件搜索、法治在线考试等6个窗口,形成了法治厦门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网民充分互动,为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工作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阵地。
“六五”普法启动中,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在为全市37个司法所配备了流动宣传栏的同时,制定全市街(镇)、村(居)制式法制宣传栏建设标准,签订市、区两级共建协议,要求到2013年底前,街(镇)、村(居)制式法制宣传栏覆盖率达到100%。目前,全市街(镇)、村(居)制式法制宣传栏建设已经完成66%,不断拓展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载体;海沧区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通过网站、QQ、博客、电子邮件等平台营造浓厚的网络法治文化氛围。
此外,厦门市还进一步健全了普法讲师团制度。2011年12月9日,该市召开了“六五”普法讲师团成立大会,标志着全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正式产生。据了解,“六五”普法讲师团由来自厦门大学法学院、集美大学政法学院、市公、检、法以及市法制局等单位的53名专家学者组成,汇集优秀法学研究、法制工作和法律服务专业人才。
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为讲师团成员颁发聘书,并要求全市“六五”普法讲师团要在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争创涉台法制宣传教育新特色等5个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全市的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中去,努力培育和塑造全社会的法治精神,为推进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建设“法治厦门”,推动厦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群众文化活动,拓展法治文化领域。2011年12月2日,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在中山路步行街举办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全市38家市直相关单位现场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期间,厦门市各区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除了集中宣传,厦门市也十分注重开展经常性的法治文化活动。2011年8月28日是人民调解法颁布一周年,思明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借机普法,精心组织各司法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民调解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1个月时间的深入宣传,使人民调解法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厦门市质监局在市园南小学设置“青少年维权岗”校园普法实践基地,通过成立“质监小小稽查队”、派驻校外辅导员、知识竞赛等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学生宣传青少年维权、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计量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消费常识,以培育质监法治文化土壤。
同安区创办了妇女儿童法制动漫教育基地,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了一个经常化、规范化的法治文化活动场所。今后,该基地将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宗旨,制定详细的妇女儿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妇女儿童进行法制学习和法律知识问答活动;采取面授、音像、多媒体、模拟操作等形式,让妇女儿童在听、说、读、练的亲身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提高法律素养。
集美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宣传部举办了一场“六五”普法启动专场文艺晚会,以“幸福集美,普法同行”为主题,节目形式丰富多彩,既有武术表演《浔江雄风》,诗朗诵《为了正义的誓言》,又有萨克斯表演、舞蹈、小品等;节目之中还穿插了法律常识有奖竞答,为现场观众送上了一道文化娱乐与普法教育为一体的快乐大餐。
进一步加强与各类媒体的互动,开掘法治文化深度。采取新闻报道、专版宣传、专题栏目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容。此外,还拿出专项资金,与媒体联手进行深度宣传。翔安区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普法标识,要求既要紧密围绕法制宣传主题,又要充分展示翔安区风土人情、文化底蕴。据悉,此项活动共收到原创作品500余幅。湖里区也通过媒体开展了一次法制宣传口号和短信征集活动,并在政法系统中开展“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校和厦门市电子职专中开展法制动漫作品征集评比活动。开展全市农村(社区)法制故事、法制文艺征文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基层法治文化内容和形式。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厦门市的“六五”普法已经展开了一幅新的画卷。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他们将深入贯彻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必将谱写更新的篇章,营造更好的风景,取得更好的成绩。
薛虹吴跃建江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