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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牟利,竟在居民楼内开设赌场,接纳他人以“斗蛐蛐”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日前,该男子因开设赌场罪被河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被告人王某系本市无业男子,曾于1988年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5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自2010年9月份以来,王某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租用的本市河东区一居民楼室内开设赌场,接纳他人在上述场所聚众赌博。赌博以“斗蛐蛐”的方式进行。王某雇用他人在赌场内称重蛐蛐、斗蛐蛐、把门望风等,并从中抽头渔利。2010年11月12日17时30分,民警将正在组织赌博的王某当场抓获,并在该处抓获其他参赌人员16名,当场收缴赌资4万余元。(记者孙启明通讯员王琪张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