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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法院要大力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信息网络服务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或针对信息网络的犯罪活动,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建设,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强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健全“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策并用”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要注重通过人民法院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推动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加强排查和预警,提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能力,防患于未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风险控制到最小;要推动建立民意沟通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及时发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一项具有时代性和挑战性的历史课题。各级法院要以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准确把握新形势,积极探索新路子,勇于实践新举措,及时研究新办法,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