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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晓华实习生孙莹)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让广大困难群众过好年,石市将对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双节生活补贴。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双节生活补贴,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每人360元,补贴资金于2012年1月15日前发放到位。
除了此次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外,石市还将对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100元,补助资金连同2012年1至2月份城市低保金、第一季度农村低保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2012年1月15日前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