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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讯(记者李澜)打印机用完后的荧光粉,一般被当垃圾丢弃。但“聪明”的代某居然看中了其中的利润。于是开个小作坊,收购废弃物冒充惠普、联想等知名品牌,四年内非法营利约8万余元。
在2006年以前,代某靠卖电脑耗材为生。苦于竞争激烈,利润比较薄。2006年时,他突然发现了一条新的“生财之道”。
他发现,随着打印机的普及,与之配套的荧光粉需求量也大增,而惠普、联想等品牌卖得很火。代某于是开始找各种关系,回收公司内用的旧荧光粉。然后通过灌粉翻新,贴上联想、惠普等知名品牌的标志,放在自己店里销售。他的售价只有正常荧光粉价格的一半,“性价比高”很快为他打开了市场,并带来了高额利润。
代某一直在思考,如何在利润不变的前提下,精简流程。此时同伙黄某建议,不如去购买那些不知名品牌的荧光粉,直接冒充知名品牌销售,就可省去翻新环节。代某采纳了意见,生意越做越大。在高新区、沙坪坝区等地,他开设了三处门面。
2010年9月,警方在代某店内,查获假冒荧光粉共计857个,货值9万余元;同时查获尚未制作完成的荧光粉796个。经过鉴定,均为假冒产品。
九龙坡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如下:代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同伙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