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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春节假期即将来临,许多消费者开始筹划外出旅游。为了市民出行安全、愉快,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2012年第4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春节出游要注意以下五方面。
一、选择旅行社注意查看资质。市民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资质,特别是准备出境旅游的消费者,更要看清旅行社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
二、参团注意低价陷阱。选择旅游产品时,应综合考虑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不要片面追求超低价格,避免落入低价陷阱。
三、签订合同注意细看条款。与旅行社签订格式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条款,对住宿、餐饮、景点、交通工具、行程安排及违约责任等约定不清楚、不详细的地方,应要求旅行社提供书面说明和补充协议。
四、购物注意多了解比较。消协人士建议消费者通过朋友、媒体等对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土特产品等进行了解。购物时不要一味追求“新、特、奇”,对于玉器、古董等贵重物品更要慎重购买,购物后务必索要发票。
五、旅游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冷静应对,积极协商,尽量减少损失,及时与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联系。对于旅行社承诺返程后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记者王绍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