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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州1月10日电记者邓新建《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今起正式施行。《办法》旨在提高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引导社会舆论,将为维护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公信形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主要包括: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情况,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情况及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情况,省人大专门委员会重要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情况,与人大制度建设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相关的热点问题等。新闻发布以信息公开、真实准确、积极主动为原则。新闻发布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介绍会、媒体吹风会,组织集体采访、个别采访、网络访谈,回应网民问询,答复记者提问,发布新闻稿等,及时发布新闻信息。
根据《办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由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和办公厅副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工作联络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通过媒体和广东人大网站对外公布。广东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各职能处室设立新闻联络员,配合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组织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新闻发布活动。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宣传工作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办法》还就新闻发布的提出、新闻发布的组织等进行了规范。
据悉,广东省在省人大常委会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之后,将进一步推进地市级人大常委会以及有条件的县级人大常委会根据要求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