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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任务,响亮提出“弘扬中华文化”,明确要求“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为人民法院加强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指明了方向。如何学习、运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滋养法官良知,提升法官道德,促进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树立,实现司法公正,是当前人民法院必须认真探索解决的重大问题。
近些年来,司法不公和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几乎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十分不满。症结到底在哪里?从已经发生的案件分析,绝大多数都不是出在法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上,而往往是因为法官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而主观为之。说到底,是法官的良知异化,引发了道德天平的倾斜。
总结反思这些年来法官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注重制度约束而忽略文化滋养。强调用规章制度的约束和纪律法规的处理等方法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官“不能为、不敢为”的问题,但这种偏重于外部约束的方法,往往不能引起灵魂的触动、心灵的感化、良知的觉醒,难以形成强大的内在约束机制,不能有效解决“不愿为、不会为”的问题,其结果难免治标而不能治本;另一方面,在文化教育内容上忽略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自上个世纪初开始,知识界一些人简单否认中华文化,盲目崇拜西方文化。建国以后,片面强调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道德准则,难以收到实际效果。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文化源源不断涌入中国,当代文化呈现出多元特征,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一些与中华民族传统相违的价值观念开始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言行,社会道德水准出现了一定滑坡。司法不公和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这种滑坡的一个缩影。
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弘扬中华文化”的精神,重新认识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应是加强司法良知滋养,提升法官道德素质,建立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途径。加强司法良知滋养,提升法官道德境界,加快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应当突出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坚持修文正内,汲取精神营养。所谓修文正内,就是学习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经典,以古圣先贤的嘉言懿行为师,反省良知,净化心灵,力去瑕疵,完善人格,全面提升道德境界。修文正内,是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孔子讲“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把修文与润德并列而论。当然,法官承担着极其繁重的司法工作,要求他们花过多的时间潜心研读国学经典,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修文应当坚持管用和精简的原则。管用,就是学习的内容要能够入脑入心,指导实践;精简,就是语言要精辟浅显,保证易懂易学。
二是培育浩然正气,塑造高尚人格。培养浩然正气,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颇具特色的正内修身之道。孟子最先提出“养浩然之气”,而且强调这种气具有“至大至刚”、“塞于天地之间”的特点。气正则人正,人正则法正。浩然正气,是良知纯正的表现,是道德升华的外化,是人格高尚的标志。养得浩然正气,则邪气自远,人格自高,公正司法才有可靠保证。
三是增强是非观念,涵养善良心性。当前,法官队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治心不力,造成良知异化,于是各种“心理疾病”开始侵入健康的肌体,影响人们的言行,甚至形成风气。就滋养司法良知而言,治心必须抓住几个关键环节。一则,必须时时自我检点,省察自己的想法为公还是为私,做到是非分明。二则,必须加强自我约束,正如前人所说,“治心之要,先在克己”。三则,必须严于惩戒自己,“消杀得妄心尽,而后真心现”。
(作者系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