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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扩大城乡就业。新增渔农民就业5000人。
2.完善社会保障。16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3.提高社会救助。渔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城镇低保标准的70%,力争80%以上低收入渔农民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
4.完善医疗服务。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巩固在90%以上。
5.改善居住。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3.36万平方米,完成渔农村住房改造6500户。
6.发展教育。将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740元和560元。
7.推进交通建设。新建渔农村公路50公里,完成14座陆岛交通码头建设。
8.加强文体建设。送戏下乡400场,创建100个省级小康体育村。
9.改善生活环境。完成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5000户,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
10.巩固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