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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崔平)今年春节,沈阳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6日(正月十五)。1月10日,沈阳市政府召开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严格界定了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据了解,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新闻单位。
2.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3.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及输变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火车站、客运站、机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
5.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以及周边距离100米范围内。
6.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7.室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台。8层以上或者高于24米的建筑物周边距离10米范围内。
8.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在物业企业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9.城市绿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