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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董世杰通讯员晋公宣)春节将至,晋州市公安局日前连续查处3起非法制售储运烟花爆竹案,收缴大量烟花爆竹及制造烟花爆竹的原料和工具,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处理。
1月1日11时许,小樵派出所民警对七给村原晋州市东灿礼花厂旧址进行检查时,在其西邻一养兔场内查获该村村民宿某(男,41岁)非法存储的礼花弹20箱,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1月7日2时30分许,小樵派出所在小樵镇彭召村南口设卡盘查过往车辆时,查扣彭召村民关甲(男,68岁)和关乙(男,46岁,二人为父子关系)驾驶的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助力三轮车,收缴双响炮1200个,并从嫌疑人关甲家中查获非法制造双响炮的原料和工具,二人已被行政拘留。
1月8日,小樵派出所根据摸排到的线索,在小樵镇东曹村口,查扣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银白色单排汽车,当场收缴大地红鞭炮288件、报喜组合烟花16箱、500响狮王4件、16响组合雷28件、25发牡丹组合烟花24箱。经查,嫌疑人崔甲(男,29岁)和崔乙(男,33岁,二人均为晋州市西曹村人)没有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罚款1万元,烟花爆竹全部没收。
警方提示:购买烟花爆竹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不要购买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如摔炮、拉炮、砸炮等易造成伤害的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要在符合要求的户外,不要向行人、车辆、建筑物等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燃放时出现异常情况,不要立即上前查看,要等待一段时间再处理;儿童要在成人监护下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