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通讯员王威记者张静)记者从市客管办获悉,近来在市区、滨海新区及其他区域内公交车上,不断发生因乘客携带物品超标需要付费而与公交驾驶员发生口角纠纷的现象。就这类现象引发的不同原因,市客管部门向乘客和公交驾驶员分别给予提示,其中,市民坐公交车携带物品如果超重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付费。
据了解,乘客携带物品超重与公交驾驶员发生口角纠纷的原因,多是因为乘客不了解这方面的管理规定或公交驾驶员对乘客解释的态度欠佳而引发的。当市民坐公交车携带物品超重,要按照以下管理规定付费:每一名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超过20公斤,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重量超过25公斤,不准乘车。每一名乘客携带物品的体积超过0.06立方米,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的体积超过0.12立方米,不准乘车。每名乘客携带物品的长度超过1.5米,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的长度超过1.8米,不准乘车。
同时,提示广大公交驾驶员遇到乘客携带物品超重而没按规定付费时,要以温和的态度向乘客做出提示,杜绝指责、批评等态度蛮横的违规行为。遇到公交驾驶员解释不当的现象时,请当事乘客在按规定付费后,记住所乘坐线路的车号、方向和时间,通过23549000、96196、12319三条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