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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是同屋租住的室友,却敢堂而皇之的“拿”走同租人的笔记本电脑、香烟等物品。案发当晚,公安塘沽分局杭州道派出所的民警就将这位随性的室友“请”到了派出所。
2011年11月23日下午16时许,刘某下班回到位于杭州道的出租屋内,发现房门已被打开,里面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正当刘某准备向隔壁室友了解情况时,对方也称屋里的两条香烟不见了,二人赶紧拨打110电话报警。公安塘沽分局杭州道派出所接报后,立即来到事发地展开调查。民警发现,该出租屋被分成了五、六个独立的房间,出租屋内的大门并没被撬的痕迹,被盗房间的门锁是被人用钥匙强行打开,据此民警认定是熟人作案。民警通过调取小区录像看到,案发当天上午11时左右,有一名穿白色外套的男子背着一个双肩包,手里抱着一个四方形状的东西慌张地走出楼栋,男子怀里的东西与笔记本电脑的大小相仿,于是断定这名男子偷走电脑。这时,事主刘某认出该男子正是和他们一起住在合租屋里的张东。民警事先隐藏在出租屋周边,当天23时许,将张东抓获。
经查,张东(男,20岁,辽宁省人)与刘某等人合租在一个住宅中。当天中午,张东睡醒后发现几个出租屋的人都没在,便起了贼心,拿着自己房间的钥匙用对锁的方法将门锁打开,将桌上放着的笔记本电脑,用衣服裹起来抱走。随后,张东又用同样的方法将另一房间打开,盗走了两条香烟。得手后,张东迅速离开出租屋。张东怕露出破绽,故意在外面逛了一段时间,到晚上23时才回到家中,但还是被民警抓个正着。现在嫌疑人张东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年底正是一些不法分子准备大“捞”一笔的时候,不论出门在外还是在家都要提高防范意识,警惕身边的“三只手”。现在越来越多在外打工的人选择合租房,合租房相对于住宅屋来说较为复杂,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欠缺,防盗措施一旦疏忽,就很容易造成财产的损失。警方提醒合租者,不要在家里放太多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果上班的地方相对安全的话,一些不常用的如数码产品可以考虑放在上班的地方;如果是房东给的钥匙干脆换个新锁芯,最好加挂一把锁。记者宫伟通讯员赵永明张易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