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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未修改的《规定》,面临着不适应社会发展、被“束之高阁”的窘境。晚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很多单位探亲假形同虚设,不少市民也并不清楚自己的这一项权益,而了解的市民又调侃探亲假是“吃不到的天鹅肉”“不要迷恋45天的探亲假,它只是个传说!”
规定内容
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根据《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休探亲假探望配偶;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休探亲假探望父母。根据该规定,探望配偶或父母的职工,可享受每次最少20天,最多45天的探亲假。并且,探亲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调查
多数市民不了解探亲假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6年的谢先生是安徽人,第一次知道有探亲假还是去年同事请假时,“你不知道我那个后悔啊!我怎么没在结婚前享受这个假期啊,太郁闷了……”至于探亲假到底怎么休?有哪些福利?谢先生称还并不清楚。
昨日,晚报记者调查的30多位市民中,九成以上并不清楚探亲假,“知道有这个假,但是到底是外省人才能休还是不在一个城市就能休?”“是几年休一次还是每年都能休?”“是不是结婚了就不能休探亲假了?”上述种种问题,多数被调查的市民都并不清楚。
案例
1
定员定岗难休探亲假
在昆明媒体工作的刘先生老家在湖北,工作7年了,却从未休过探亲假。“不是不想休,而是不忍心休、不能休!”他说,因为单位分工比较明确,属于“一个萝卜一个坑儿”,如果自己休假了,工作就没办法开展,“就算平时出差,都有一堆事情需要同事帮忙,但是别人也有别人的事,如果休了几十天探亲假,有事情怎么办?”他说平时休公休心里都难安,探亲假几十天更是难休,“如果是做编辑,休假还可以,但是跑口记者就不好休了,既使能休,自己都会不忍心休。”
持这样观点的市民并不在少数,不少人认为,因为工作性质不同,探亲假并不是想休就能休,“你走了,活没人干,怎么休?假期很美满,现实很残忍啊!”
2
莫名其妙就是休不了
彭先生家在外省,从部队转业后到某厅一个处室工作。据他说,转业后再没有享受过探亲假,“也不是工作太忙,反正领导不希望你休,今年休个公休假,还只休了一半就被叫回来了,说事情多,回到单位啥事也没有……”这让他很郁闷,也让他放弃了休探亲假的念头,“我看了下这个探亲假,必须是公休日无法回家的人才能探亲,那么会不会请假时,单位以有公休有节假日为什么不回家的理由阻止?”
事实上,采访当中,记者发现很少有单位明文规定不准休探亲假,但事实上,在所有假期中,探亲假几乎是被休得最少的。大家知道这个假期,就是不去休。
3
探亲假成了麻烦事
在众多采访对象中,小马算是幸运儿了。在曲靖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工作的他,老家在山西孝义市。去年7月因家里有事,小马便试着请了一次“传说中的探亲假”,没想被批准了,算上往返时间,单位共给了他26天的假。“如果按照规定,我在单位工作快4年了,之前并未休过探亲假,那次休假本来应该可以连休45天的。”
除了假期缩水外,让小马觉得麻烦的就是盖章问题,“如果探亲回家后没有在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盖章,回到单位后,就会被以无法证明确实探亲回家为由无法报销往返路费。”此外,在自己休假期间,单位并未像国家规定那样保留自己的工资,而是这扣一些那扣一些,总共扣掉了近1000元,这让他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
“其实大家对探亲假都不是特别积极,除非真需要回家或有什么急事,否则一般不会想去请探亲假。”
热议
探亲假不合时宜了?
“虽然有假当然好,但是现在探亲假却是看得见,摸不着,更享用不了!”在外资企业工作的安小姐说,现在的探亲假形同虚设,不如取消,“过去工作是分配,有的人可能在外地工作一辈子,所以才有探亲假。”她说,如今工作是双向选择,每年都有法定节假日、年假,交通也比过去便利,如在外地工作,这些假期一般都可以用来探亲。“比如快过年了,我们单位的一些同事就会提前几天回家,然后再晚来几天,本地人留守。”
在私企工作的曹先生则认为,探亲假带有明显的歧视,“现在的市场已经是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了,私营企业为社会经济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那么为什么还是只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
还有不少市民认为探亲假的具体规定十分模糊,“比如异地,现在交通发达,到底多少公里以上就算异地、公休日不能团聚怎么判定?如果是由其他长辈抚养长大的,是否就没有探亲的权利了?”
建议
探亲假可改革和法治化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邵卫锋认为,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作为被雇佣人员,有探亲的权利,“这是一个权利意识,任何人都要有这个权利意识。作为假期,在任何时代,都应该有,因为这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假期可以改进,但不应取消。”他说,近些年,很多假期都随着社会发展发生了变化,但是探亲假30多年未变,不是很符合现在的社会情况。
针对《规定》中,“只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邵卫锋说,在现今的市场经济下,不论任何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职工都应享受探亲假。而关于“与配偶或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则不能享受探亲待遇”,他认为条件应该放宽,可以列举一下确实需要探亲的情况,“不能限制太死,因为时代已经变化了,比如公休日时,家里没什么事确实不需要回家,但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确实需要回去,这个怎么界定?”
他建议,探亲假不仅需要改革,还需要法治化,用法律明确规定,“包括请假程序、条件,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准假,否则这个假依旧是形同虚设。还有这个假也不能统一,应该根据行业、部门以及个案来处理,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设置,更人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