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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曲彤通讯员宝祥)昨日,天津市安监局负责人做客天津新闻广播《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关注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昨天是腊月廿三,本市各烟花爆竹零售点陆续开始销售。今年全市共审批临时零售点1174个,遍布16个区县。其中市内六区335个,环城四区255个、其余区县584个,另外本市还设有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点26家。
按规定,城市建成区的零售点必须使用防火阻燃棚销售,严禁在阻燃棚外堆放烟花爆竹,同时要及时清理空纸箱和包装物;只允许经营C、D级烟花爆竹产品,严禁经营销售A、B级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变压器及公共电器设施保持至少10米的安全距离,高压线下方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在防火阻燃棚内使用电暖气、电热毯、电热锅等用电设施,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线应使用护套线;严禁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内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设立烟花爆竹经营“一条街”和集中销售。
芥园道与复兴路交口一处销售鞭炮摊位前,销售者在交流灭火器使用方法。
本报记者王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