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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新春佳节,也是酒消费的旺季,53度飞天茅台一路攀升至接近2000元,对此,上海市人大代表、新华社上海分社社长慎海雄等向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交了“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的书面意见。(据1月16日《东方早报》报道)
蜚声中外的茅台酒,似乎成了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的“代名词”。前不久,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公开表示:茅台那么贵,如果不是公款消费绝对不会到那个价格。此言在网络上引起强烈反响,现在又有上海的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禁喝茅台。难道根深蒂固的官场酒文化和“三公消费”,果真能如此简单地“一禁了之”?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公宴上即使禁了茅台酒,还有五粮液、剑南春以及名目繁多的地方名酒乃至外国名酒,它们同样价格不菲,市场渠道同样倚重公务消费,难道也要穷尽可能,编制一份详尽完备的“禁喝目录”?
显然,某些人在治理公款消费方面已经陷入了一个思维误区或怪圈,我们姑且将其称为“茅台焦虑症”。这种症状的表现为:看见公款吃喝,就把怒火烧向某个酒类品牌;检讨公车泛滥现象,就把根子归结于某个汽车品牌。在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僵化治理模式下,禁令多如牛毛却屡禁无效,始终赶不上“三公”消费升级扩容的速度,最后甚至连禁令下达者也只能面对茅台焦虑,面对五粮液焦虑,面对所有堂而皇之载入公款消费清单的奢侈品焦虑……
把简单问题复杂化,重视治表而轻视治本乃至回避治本,这就是某些权力治理陷入“割韭菜、割不尽”恶性循环的根本原因。其实,破解“茅台焦虑症”原来可以更简单——禁喝茅台酒,不如为公权力戒“酒瘾”。如果能够把每一分钱的公务消费都置于阳光下,把公款吃喝的每一盘菜、每一瓶酒、每一个吃喝者、每一条吃喝理由都写入透明账单,供人民群众监督纠错,在社会监督的雪亮目光之下,大吃大喝现象何愁不根绝,“三公”腐败哪里还有胆量和机会裸奔?
在此情况下,茅台酒即便是入选“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十大最受富豪青睐的送礼品牌”,哪个老百姓也不会觉得与自己有什么特殊关系,更不会产生什么莫名焦虑。而眼下,不少人之所以对茅台酒产生越来越多的“焦虑”,罪和错都不在茅台酒本身,茅台只是替罪羊,躲在“羊”背后的贪婪权力才是最需要禁和限、追责和惩处的真正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