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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中国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委员会”、“中国农村经济委员会”,回内地后摇身一变,成了中央级别的国家事业单位,干上了卖官鬻爵的诈骗生意,收取20万至40万元成立各省“办事处”,任命办事处“主任”。记者昨日获悉,这场卖官骗局中的六名被告人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今年45岁的李繁于2007年底至2008年通过一个叫齐翠萍的人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三个机构。李繁在自己建立的委员会网站上,对外自称是中央部委直属事业单位。李繁打着要为“中国农民做点事情”的旗号,成立了“农经委”后,并没有积极开展农业项目,而是将其变成了敛财的私人公司。
李繁在熟人朋友面前大肆鼓吹自己的“农经委”,并谎称与中央部委有密切关系。而且“农经委”下面可以成立分会,只要交纳5万至15万元的资金就可以取得国家事业单位的资质,并且可以获得经批准的农业项目。
看中了这个“优势”,张爱锁等十余被害人通过向李繁交纳费用,成立了“农经委”下属委员会分会。张爱锁向李繁交纳了5万元费用,在李繁的协会下成立了名为“中环委”的分会,被任命为“中环委”的主任。
“中环委”的架子搭起来了,为了能够有收入,张爱锁和李繁一样走上了一条诈骗之路。他通过向熟人、朋友介绍成立“中环委”的各省分会,向被害人承诺,成立的分会为国家事业单位,要交纳人民币40万元。
2010年4月,李繁、张爱锁等六人落入法网。(孙莹张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