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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义乌市工商局召开了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会议。记者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全面展开;同时,1月12日起,义乌工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相关手续时,已开始发放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根据规定,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义乌市工商局及所属工商所(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2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分局)参加2011年度验照。
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已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同时依据新《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新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为今后义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进一步“松绑”。比如,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同时“资金数额”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放宽了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就应依法予以登记;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管理费,而新《条例》取消了征收管理费的规定,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本报通讯员方清源石晶晶舒展
本报记者黄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