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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后几年,天津市将积极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并设立颁证厅,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以提高婚姻当事人婚姻家庭法律意识,增强婚姻家庭责任感。
2011年,本市登记结婚的新人超过11万对,预计今年还将保持在高峰状态。昨日获悉,今年,全市不少于10个婚姻登记机关首批申报3A级及以上等级标准;2015年,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5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不仅在硬件设施上全面提升,而且要配备“情感专家”提供婚姻指导服务。
按照“标准”要求:婚姻登记场所要符合环境舒适、分区合理、标识醒目、设施完善等基本要求。婚姻登记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用语。婚姻登记工作政务公开、收费公开、监督公开。婚姻登记机关要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严肃性,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不得设在婚纱影楼、婚庆服务、妇幼保健等经营服务机构场所内,当事人办理登记无须穿越经营服务区域。
-名词解释:结婚登记颁证是指新人面对国徽庄严宣读结婚誓词,领取结婚证。结婚登记颁证服务遵循自愿原则。(记者单学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