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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春节期间,山东省肥城市采取三项措施杜绝公车公款旅游。
一是领导干部春节期间外出报告制度。在春节期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无论因私因公外出,都必须事先报告,一般党员干部要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向纪委和组织部报告备案,报告内容要详细说明外出的时间、路线、原因,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由市纪委和组织部严格把关,控制人数、日期和路线。坚决杜绝以开会、外出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二是切实加强对机关车辆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动用公车旅游。明确规定,在春节期间,各单位除必要的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封存。
三是加大财务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春节过后,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进行专项财务检查。对违反规定公款旅游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财务科长,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对象。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于顶风违纪继续用公车公款旅游的,从严进行处理,公开曝光,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据山东省肥城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