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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保障铁路春运安全,连日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分别在成都、贵阳、重庆等地对13起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严某等15名案犯分别被法院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这次公开宣判的案件,都是发生在火车站候车室、车站广场前和旅客列车上的盗窃等多发性案件和运输毒品、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案件,涉案人员多为农民和无业人员。其中,被告人王某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197.3克乘坐列车,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土某在成都火车站被查获毒品海洛因共计186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蔡某某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98.9克、氯胺酮998.8,在重庆北火车站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另外,被告人严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杨某在重庆江津茨坝火车站站前广场一饭馆内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晋某某、张某某因盗窃铁路运输物资,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针对春运刑事案件多发的特点,铁路运输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铁路法院始终把服务铁路安全运输生产作为法院工作的主战场,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春运安全工作中,重点打击严重危害铁路运输行车安全、破坏铁路交通设施、破坏运营经济秩序、盗窃公私财物、运输毒品、危害人身权利等各种犯罪活动,确保铁路安全运输生产和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周志刚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