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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之库通讯员王伟宁)1月18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201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对“无积案、无错案、无违纪、无上访”的78名法官和一个审判部门进行了表彰。
此次表彰的78名“四无”法官,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业务部门,“四无”法官和集体均由各业务部门推荐后,经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纪检三部门逐项严格审核后产生。
从2010年开始,为强化法官严肃执法、公正审判意识,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辽宁高院在全省开展“四无”竞赛活动,2010年底在全省法院系统评选并表彰了一批“四无”法官、“四无”审判庭和“四无”法院,其中省高院机关共评出72名“四无”法官;2011年又在全省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以进一步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8776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100%,裁判自动履行率为94.72%,37个集体和192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被授予省文明机关和先进党委荣誉称号,在2011年省直机关目标考核中评为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