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1月20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任江西省交通厅厅长的蒲日新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一审认定蒲日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415万元、港币5.2万元,赃物金条一根、欧米茄男式手表一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