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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为了让农民工兄弟们能回家安心过年,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节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把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各类案件统统放到“诉讼快车道”上,快立、快审、快执,用法律的温情驱散他们心中的严寒,让他们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愁肠百结的小王舒展了眉头
2011年12月26日,眉头紧蹙的小王来到腾冲法院立案庭,她是为在务工期间受伤的丈夫董云起诉受雇公司一事而来。
董云夫妇是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人,2011年,董云受雇于某室内装饰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承包的装饰工程做室内室外刮瓷工程。12月6日凌晨,董云在公司提供的住宿地——一毛坯房内,因绊着电线从二楼坠落一楼,造成头部、颈椎等多处受伤。董家是典型的农村家庭,平日家里全靠董云一人在外打工维持生活。董云受伤住院后,家里已花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用,现已无力继续支付,只好出院。在此期间,小王曾多次与公司协商董云的医疗费用问题,但均未达成协议。于是,小王希望通过诉讼在春节前拿到赔偿金,一则让丈夫得以继续治疗,二则好回家过年。但小王听说诉讼需缴纳诉讼费,而她现在没有多余的钱,所以她发愁了。
了解情况后,立案庭的法官立即启动立案绿色通道。法官耐心指导小王准备立案材料,为小王提供诉讼指导,并告知小王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费。当小王把立案的资料筹备齐全后,法官们立即优先为小王办理了立案手续,并为她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的审批手续,不到1个小时便完成立案手续,把案件移交到民事审判一庭。
看到立案手续如此方便、快捷地办好了,愁肠百结的小王终于展开了笑颜。
据悉,受理案件后,经民一庭法官多次奔走调解,5天后,被告某室内装饰有限公司和董云达成和解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赔偿董云医疗费及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并当场兑清;董云撤回对该公司的诉讼。最终,董云缴纳了25元的诉讼费。
历经三次调解终如愿,重庆的小蒋回家了
2011年10月3日,对于从重庆到腾冲务工的小蒋来说,这是一个黑色的日子。这一日,他在做外墙瓷砖粘贴的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坠落受伤,后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小蒋是经老乡张某雇佣来到腾冲,为福建人郑某和腾冲某建筑公司务工的。受伤后,郑某为小蒋支付了医疗费,张某也给了小蒋3400元的生活费,但其后小蒋和他们协商残疾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用等损失时,双方未达成协议。于是,2011年12月31日,小蒋到腾冲法院起诉张某、郑某和建筑公司,要求他们承担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
立案后,小蒋请求法官在春节前结案,因为他想回家过年。为了实现小蒋的心愿,承办法官立即启动庭前调解程序,通知三被告到院应诉。三被告到院后,承办法官详细向他们了解案情,解释法律,为他们分析双方争议的焦点,征求他们的调解意见,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被告方同意赔偿小蒋4.5万元,但小蒋坚持不让步,第一次调解没有成功。
调解虽然失败了,但承办法官并未泄气,他分析,经过这一次调解,双方虽未达成协议,但彼此的期望值已接近了,案件有调解的可能。
几日后,法官组织了第二次调解,在法官的劝说下,被告方同意赔偿4.8万元,但小蒋还是不同意。第二次调解仍不顺利,被告张某更是流露出倘若此次调解不成功,他将立即返回重庆的想法。为防止郑某和张某离开腾冲,导致案件拖延下去,承办法官一方面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另一方面对另一被告腾冲某建筑公司法定代理人说明利害关系,要求他在第三次调解时,务必把郑某和张某带来。
第三次调解开始了。通过法官寓情于法的反复说服,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由被告方一次性赔偿小蒋5万元,当场兑清。
2012年1月13日,对小蒋来说是个喜悦的日子。这一天,小蒋到腾冲法院撤诉。他高兴地告诉法官们,车票已经买好,他今晚就踏上返乡的旅程。
专项行动期间,腾冲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案件14件,现已结9件,兑现款13万余元均已全部兑清,共缓、减、免诉讼费4427元,5件未结案件也即将结案。穷尽调解方法,穷尽执行手段,充满人文关怀的腾冲法官们用自己的辛勤汗水为农民工兄弟们铺平了一条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