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天津机场边检站近日获悉,日前,土耳其驻华使馆通告,土耳其内阁在2011年10月通过法令,修改了外国人在土停留期的有关规定,将外国人在土停留时间改为“180天内不超过90天”,并从2012年2月1日起生效。此规定亦适用于免签证护照持有人,免签人员在入境口岸由土方加盖签证章以确定入境时间。对免签时限和签证有效期不足90天者,如有需要,可在土境内申请延期至90天。天津机场边检站提醒我国拟前往土耳其或在土方的公民,注意政策变化,合法停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讯员冯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