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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讯(记者谭遥)除夕之夜,本是与家人团聚的美好时刻,但江津区李市镇的驾驶员施先生却只能在拘留所里过年了。
18日中午,施先生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到江津区长城路看妻子,在途经江津区水木年华交巡警平台时,正好遇到交巡警设卡检查摩托车违章行为。当交巡警指挥其靠边接受检查时,施先生因担心自己没戴头盔,而且摩托车又没有年审,被交巡警处罚,于是逆向加速逃离,还将一名正在执勤的交巡警撞倒致伤。
前天,施先生被送进了拘留所,由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他要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只能在拘留所过年了。
交巡警告诉记者,如果施先生当时接受处罚,可能只是罚款,严重一点就是暂扣摩托车,但不至于会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