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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25岁的青年因挡不住黄色网站的诱惑,竟然传播大量的淫秽视频和图片。1月18日,经河南省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陈小刚免予刑事处罚。
2011年10月4日深夜,息县青年陈小刚在家中无意间打开一个名叫“拯救天使”的黄色网站。在观看几段淫秽视频后,他发现倘若自己发布此类帖子,便可以提升自己的“欣赏”权限。于是,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从其他网站转发1000多幅淫秽图片及50多部视频片段,这些图片和视频的点击量超过1.4万人次。11月20日,陈小刚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后,立即更换了电脑硬盘。不久,他再次登录该黄色网站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小刚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其积极认罪,诚恳悔过,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