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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波)新春伊始,梅江街社区服刑人员李某由于表现突出,被法院减刑6个月,这在本市尚属首例。
近年来,梅江街司法所认真为辖区内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每月组织他们学习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定期组织他们参与社区公益劳动、帮扶困难群众活动,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制观念。街办事处还特别重视采取心理疏导方式,深入了解社会服刑人员的真实想法和心理问题,通过促膝谈心讲理说法,使他们认清形势,明白道理,认罪伏法,重新树立生活信心,做对家庭和社会有益的人。李某因在做生意过程中犯走私货物罪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在社区服刑。自2009年起,梅江街司法所对他进行了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使李某深刻认识到,虽然犯了罪,给社会造成了危害,但是社会并没有抛弃自己,他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平日,李某积极参加社区公益事业,并尽己所能,热心帮助身边的困难群众。2009年,他为某养老院捐款16余万元,为该院添加了硬件设施,为老人们解决了生活难题,受到了老人们的赞扬。李某还为河西区慈善协会梅江分会捐款1.5万元,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2000元。他经常起早打扫社区环境卫生,晚上在小区内巡视,为平安建设做出了贡献。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在小区内巡视,看见一名保安人员在追赶一个小偷,他立刻冲上去,把小偷抓住,他因此被河西区见义勇为协会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励500元。他把奖金全部捐给了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