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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6日讯记者卢杰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了解到,国务院最近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围绕消防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发布实施是我国消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意见已于2011年12月30日下发全国实施。公安部消防局也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