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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湖南省西南部的永州市,到处层峦叠嶂。习惯了大山挡路的永州法院人,主动深入群众,分析群众需求,用全新的观念,有效的行动,满足群众不断变化的新期待新需求,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在2011年下半年湖南省政法队伍公众满意度测评中,永州法官整体形象测评名列全省第三。
清风良知正气歌
2011年12月13日,四位案件当事人从三十多公里外的东安县白牙市镇赶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燃放鞭炮,送上锦旗,表达对法官公正司法的感谢之情。
当事人唐某感慨地说:“这个案子两全其美地结案,我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总算能睡得安稳了,感谢法官!”
6年前,唐某等四人购买了周某新建住房的一至三层,却深陷烦人的购房纠纷中。原来蒋某因建房缺钱,将房屋卖给周某,周某为付款将房屋的一至三层卖给唐某等四人,但仍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蒋某的房款。根据两人达成的协议,如未按时付清房款,房屋一至三层将归蒋某,四至六层归周某。
按照周某和蒋某的约定,房屋一至三层归蒋某,唐某等四人应该退出房屋。可唐某等人与周某有购房协议,且已装修入住。而周某也无力退还唐某四人的房款及赔偿金。一次次地审判、重审,都没让任何一方满意。“我们花钱买的,还装了修,我们绝对不搬,要我搬出去,我就去北京上访。”唐某愤怒地说。周某一脸无奈,“就是你们要退房,我也没有钱退款。”蒋某也不示弱,“按什么办都行,要么给我房子,要么给我欠款。”
案子到了永州中院,承办人乔晋楠认识到其中的利益关系复杂,矛盾尖锐。怎么办?调解。在耐心听取三方利益诉求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来来回回十余次深入东安,借助东安县委、政府等各方力量,细心地做各方的辨法析理工作,最后三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这起诉讼时间长达6年的案件终于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
“法官是否拥有司法良知,关系到其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永州中院院长熊春明表示。不管多复杂的案子,不管是多尖锐的矛盾冲突,只有一碗水端平,才能让各方满意;只有一腔正气豪情,才能唱响这支正气之歌。
贴心亲和便民曲
“一路山水一路歌,法官上山又过河。你问他们为何来哟,只为隔壁的老阿婆。”
“三张板凳一张桌,吵架的婆媳排排坐。法官不打官腔语,劝了媳妇劝婆婆。”
喜欢对歌的山里人又有了时新歌曲,说的是永州法院把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的事情。
林区双牌县大山里的张老太将儿媳告了。原来,儿子因车祸意外死亡,张老太怕儿媳拿着儿子的赔偿金改嫁而不管两个孙子,要求自己保管赔偿金。婆媳两人恶语相向,关系恶化。于是张老太将儿媳告上了法院。考虑到张老太年纪较大,承办法官带着书记员爬了二十多里山路来到张老太所在的村组,在禾场上用三张板凳一张桌子搭起了“山区法庭”,为婆媳两人化解矛盾。在他们的细心劝导和合理建议下,双方都互相谅解了。张老太逢人就说:“有法官亲自上门,我的心就放宽了。”
永州中院积极创建“文明窗口”,相继出台了《首问责任制》、《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等,要求干警做到“五有五不”,即,有笑脸、有问候、有坐椅、有开水、有耐心;不推诿、不冷漠、不粗暴、不延误、不刁难。在立案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群众查阅立案流程、审判流程、信访程序等资料;细化诉前导诉服务工作,明确主动询问、积极引导、耐心解答、分类指导、倾心疏导等5个导诉方法;简化立案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办事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告知一次性。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开辟假日法庭、巡回法庭、便民法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让群众打官司更方便快捷。
“文明的法官,便捷的诉讼,这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着力点。”永州中院政治部主任张胜广表示。
息诉息访和谐赋
袁德夏与双牌县华湘水泥公司破产清算组、卜衡山及卜铁桥等四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永州中院再审期间,袁德夏死亡。其父袁有蔚、其母胡满玉情绪非常激动,多次到永州中院吵闹,侮辱办案人员,砸烂办公桌椅,扬言要炸毁办公大楼,并多次到市委、市人大上访,后又发展到组织亲友到207国道上堵车。永州中院坚持群众路线,先后十余次组织各方协调,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袁有蔚、胡满玉彻底服判息访。这是永州中院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一个成功案例。
群众是否满意,信访工作是晴雨表。近年来,永州中院通过积极探索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新路径,闯出了一条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特色之路。“永州法院在化解涉诉信访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化解成效很好。”2011年5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视察永州时,在听取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专题汇报后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2011年12月15日,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时,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良铁说:“永州中院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基础建设越来越好,审判执行工作越做越好,人民意识越来越强,为维护和坚守整个永州的公平正义,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