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2月5日晚8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冒着冰冷的细雨,避开了当事人白天上班难以开展约访工作的问题,对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当事人赵某进行了成功的夜访。
原来,赵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协议,婚后双方当事人居住的一栋楼房归赵某所有,赵某一次性补偿张某16万元。
婚姻期间,张某的母亲一直跟随张某和赵某在该楼房居住生活。张某和赵某协议离婚后,张某搬离了该楼房,但张某的母亲在赵某多次交涉下依然拒绝搬离,严重干扰了赵某的正常生活秩序。为此,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该院执行法官经了解得知张某的母亲已经以该房产部分产权属于自己为由起诉至法院,于是不得不裁定中止执行,并把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了当事人赵某。赵某以为是法院不给予执行,便到该县纪委反映情况。
该院执行局法官们得知此事后,多次约访赵某,但其均以工作忙为由拒见。负责执行该案的许法官经走访得知,赵某白天到外地做生意,晚上都回家。为此,该院执行局法官们决定夜访当事人赵某。
法官这么晚了还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当事人赵某既惊讶又感动。经法官耐心释明,赵某承认自己不懂法律,认识到自己的误会,表示第二天到纪委部门撤销举报情况,并以正常的方式和通过合法的渠道解决该案问题。就这样,一起涉执信访案件得到了有效化解。
(黎毓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