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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2011年,本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积极履行“打击、服务、参谋”工作职能,突出主线,明确主攻方向,不断提升经侦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了本市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经济安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年内,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000余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近2000名,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8亿元。
2011年,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以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犯罪为打击重点,坚持常态打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行动、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清网”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相继侦破了周某制售假冒白酒案,杨某特大制售假洋酒案,王某制售假药案,孙某、兰某等人出售假币案,白某、刘某制售假发票案,于某、李某信用卡诈骗案等一批涉案价值高、危害严重的经济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了本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序运行。
在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本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还进一步加大了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力度,多次掀起了防范经济犯罪工作高潮。据统计,2011年,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共组织座谈会、经济犯罪情况通报会40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走访企业4300余次,深入社区宣传6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单等材料共计60万余份。先后在中央和本市主流媒体进行防范宣传,极大地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通讯员经轩 刘晓霞)